洁净室安全疏散

虽然GMP上没有专门指出,但平面布置上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作为具有复杂平面的洁净室安全疏散须引起注意。

1、洁净厂房的特点

1)空间密闭,如有火灾发生,则对于疏散和扑救极为不利。同时由于热量无处泄漏,火源的热辐射经四壁反射使室内迅速升温,大大缩短全室各部位材料达到燃点的时间。当厂房外墙无窗时,室内发生的火灾往往一时不容易被外界发现,发现后也不容易选定扑救突破口。

2)平面布置曲折,增加了疏散路线上的障碍,延长了安全疏散的距离和时间。

3)若干洁净室都通过风管彼此串通,当火灾发生,特别是火势初起未被发现而又继续通风的情况下,风管成为烟、火迅速外窜、殃及其余房间的重要通道。

2、防火分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一般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果均满足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根据火灾危险性,生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制药行业的原料药生产中大量使用汽油、乙醇等有机溶媒的厂房都属于甲类。

3、疏散距离。

火灾发生后,半小时内温升极快,不燃结构的火灾初起阶段持续时间约在5-20min之内,起火点尚在局部燃烧,火势不稳,有中断的可能。因而这段时间对于人员疏散、抢救物资极为重要。考虑人群在平地行走速度约为16m/min,楼梯上为10m/min,附加途中的障碍,若控制疏散距离为50m,约可在4min内疏散完毕。当然这还需要有明显的引导标志和紧急照明。疏散距离就是确定安全出口位置的根据。

4、安全出口

当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人数又超过5人时,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均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并在不同方向,最好是相对方向上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得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人净入口不应作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能锁,应从里面能开启。一种做法是安设固定玻璃门,边上置有斧锤之类工具,以便紧急情况下破门而出,但这样容易伤人。第二种做法是门从里面插上插销,只能从里面开,但其密封性较差。第三种做法是最外面有一不插不锁的门,里面有两层塑料膜,平时可阻止人进入,火灾时破膜而出,这种做法比较简便。

5、消防口

无窗厂房应在适当位置设门或窗,作为供消防人员进入的消防口。当门窗间距大于80m时,则也应在这段外墙的适当位置设消防口,并有明显标志。

6、门的开启方向

按《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除去洁净区内洁净室的门应向洁净度高或压力高的一侧开启,即一般均向内开启外,洁净区与非洁净区的门或通向室外的门均应向外即向疏散方向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