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GMP对于人员的要求:
4.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审查:1.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具备医药、生物、食品学知识。
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审核专职技术与总人数比例。
4.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及质量的经验。
审查: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及是否具有2年以上从事保健食品管理工作经验。
4.3 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责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审查:企业生产、企业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经历。
4.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采购人员应掌握鉴别原料是否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审查:1.企业质检人员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经历。
2.采购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及有本岗位工作经验。
4.5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法规教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企业应建立培训及考核档案,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还应接受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审查:1.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卫生法规教育、技术岗位培训及具有考核档案。
2.企业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有卫生监督部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4.6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审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4.7 从业人员必须按GB14881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审查:1.车间内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整洁一致的工作服。
2.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人员是否戴首饰、化妆及物品进入车间。
3.从业人员是否洗净双手。
4.车间内是否有人吃食物等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车间内是否存有个人生活用品。